|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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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9,**2.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昌市礼州镇宁乐村产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 以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 ******2.** 下浮 3 %(3%-**%)作为最高限价:******9.**,此固定价即为投标报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修改为:以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 ******2.**元 下浮 7 %(3%-**%)作为最高限价:******6.**元,此固定价即为投标报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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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