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0--三号院保安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更正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更正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弄1-3号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人杰
电 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