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十四期、十五期初步设计 澄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德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十四期、十五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更正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更正为: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若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清远市德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年 ** 月 1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