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龙腾红旗智造电工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场坪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元。 2、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调整为: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万及以上的场坪项目或土石方项目施工工作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 (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满足业绩要求的场坪工程或土石方工程,需提供金额满足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或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等资料),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 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现已进行修改和补充,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来编制投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3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高新(宜昌市点军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8号百联慧谷**栋**1 联系人:崔倩倩 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三江至禧1号楼**楼 联系人:刘霞 电话:**********2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