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师范大学超长期国债第**批(生科院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谱联用仪)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三、配置要求-原“9.蛋白组分析色谱柱**根”现修改为“9.蛋白组分析色谱柱**根”。 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四、售后服务要求-原“3.仪器设备的质保期整机5年”现修改为“3.仪器设备的质保期整机4年”。原“5、进口设备承诺函: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整机5年的质保期的承诺函原件。”现修改为“5、进口设备承诺函: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整机4年的质保期的承诺函原件。”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节商务要求-原“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五年”现修改为“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四年”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照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王莎莎 电话:**********1 2、采购人 名称:湖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号 联系人:肖华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楼**6室 联系人: 王莎莎、谭晶晶、吴美霞 邮编:****** 电话: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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