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GL-********1 根据《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本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 一、补遗书 1、招标人发布本项目JGAZEHB-1标段最高限价:******0.**元(大写:肆佰叁拾陆万元整)。 2、 招标公告中“2.2 招标范围”中“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更正为: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3、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9.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补充:“9.7.6 受托人应根据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需要或委托人要求,向委托人指定地点派驻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受托人应安排常驻现场至少2名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师。并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派相应的人员驻派现场。常驻驻场人员应满足工作需要,并服从委托人的调度及管理,驻现场人员应满足每月考勤不低于**天。驻场人员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本项目原定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湖北交投京港澳郑新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