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F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绵阳市涪城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 编号:**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偏离?不允许修改为:?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说明增加: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具有CCEP环保认证证书的项,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需提供该项的CCEP环保认证证书。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具有其他检测报告和测试报告的项,投标单位只需要在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承诺,该项设备、仪器进场前提供相关报告,格式自拟。 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增加:本项目是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需完全满足项目特征描述;实际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仪器,参数或项目特征允许正偏离。 4.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部分变动现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清单。 5.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9时**分。 6.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9时**分。 7.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投标人以补遗后内容为准。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