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1号 项目名称:宜宾高新区高捷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监理 一、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年**月**日9时 ** 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9时**分”。 2.因系统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无法更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中3.4.1内容由:
变更为:
以上1、2项涉及的时间修改及其余涉及的时间节点修改,同步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更正。 二、其他 (一)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投标及评标时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为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其余内容未变更。 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