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三金广场北苑1#、6#楼及部分地下室、三金广场北苑2#、3#、4#、5#楼及部分地下室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拟中标人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报价 | ********.**元 |
| 工期 | **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王勇(注册编号:鲁****************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红志(证书编号:鲁建安C3(****)******3;身份证号:******************) 莫绍成(证书编号:桂建安C3(****)******3;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报价 | ********.**元 |
| 工期 | **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涛(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克莲(证书编号:桂建安C(****)******0;身份证号:******************) 李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7;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衡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报价 | ********.**元 |
| 工期 | **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穗(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明群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3(****)******9;身份证号:******************) 陈念秋(证书编号:桂建安C3(****)******9;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