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崇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柳州市柳江区九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成团段)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及2.6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年第9期”现澄清为“****年第8期”。 2、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总说明中第5条:“****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现澄清为:“****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3、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总价措施)***%计取(取整数)” 现澄清为:“暂列金额”,涉及内容相应修改,请下载最新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柳州市柳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崇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