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HBSY-******SZ-********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十堰市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十堰市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标段名称)(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作出下修改: 1.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5个(含5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修改为“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5个(不含5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含5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其他内容不变,请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查阅。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