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 项目名称: 桂林市兴安县****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 项目招标编号:E******************1 三 、 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 ** 年 ** 月 ** 日 四、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现 更改为 “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 ,其余内容不变。 2.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原为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现更改为 “****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 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安县兴安镇兴西路城南安置小区3号楼一、二层 联 系 人:欧阳工 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电商谷B座四楼 联 系 人: 李秋凤、张燕香 电 话:****-******6 招标人(盖章): 广西灵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