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FAFZ****0
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 删除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 综合能力 ”第1项。
2 .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 综合能力 ”第2项更正为: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类奖项(或荣誉)的:
(1)国家级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5分;
(2)省级的每提供1个得1.5分,最高3分;
(3)地市级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2分;
本小项满分**分;高一等级分计满后,剩余数量的奖项(或荣誉)可依次参与下一低等级计分。”
3.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其他人员”第3项更正为:“具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2分。”
4.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其他人员”第4项更正为:“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含职业技能比赛类),得2分。”[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协(学)会颁发的荣誉视为省级,以此类推。]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体系认证”第6)项,如提供“餐厅餐饮服务认证”或“餐饮服务认证”是否予以认可?答:认可。2.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其他人员”第4项,如提供市级荣誉是否予以认可?答:不予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