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荆州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第1 1 标段 澄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JZSJ-******SL-********1 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我局研究,现对招标文件以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1、现对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荆州段三期河道整治工程第**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款投标限价进行澄清修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所投标段修改后最高投标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3、将本项目“计划工期**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修改为“计划工期**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4、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澄清修改,以澄清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澄清补充同类及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最高限价**%的长江干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附件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长江干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需另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最高限价**%的长江干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附件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长江干流(或其重要支流)二级及以上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需另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 标 人: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武大科技园兴业楼北楼二单元**** 联 系 人:任工 电 话:**7-******** 日 期:****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