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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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 项目名称:兴安县漓江流域湘漓联华砖厂等7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 六、澄清事项: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澄清1:发布日期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布日期”现更正为 “ ****年**月**日 ”。 澄清2:发布公告的媒介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布公告的媒介” 现更正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 ****** ”。 澄清3:资格评审标准-财务状况评审标准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财务状况”评审标准现更正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澄清4: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价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计算参考依据:”“1.预算依据”中的第**条现更正为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7期公布的兴安县信息价格,没有的采用市场询价(含原材料价格、运杂费);”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银杏路**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朱先生,电话:****-******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金水路新绿园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9 发布日期: ****年**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