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都匀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1) 各潜在投标人: 都匀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说明: 1、第一章 招标公告2.2.1;第二章投标须知1.1.5 建设地点应该为:“贵州省都匀市毛尖镇江州村、富溪村;墨冲镇新蒙村、新坪村、白头村:平浪镇罗雍村;小围寨:团山村。”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招标人代表:1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招标人代表:0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以上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特此澄清。 备注:以上澄清为非实质性澄清内容,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改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贵州聚恒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