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HZB******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饭堂****-****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2、3、4中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格得分 (**.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更正为: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下浮率)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投标报价为 1-**%=**%;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十三、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一)结算公式:
结算价格=∑【相应产品的基准价×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合同执行期内,均按中标下浮率结算,中标下浮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更正为: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一)结算公式:
结算价格=∑【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合同执行期内,均按中标下浮率结算,中标下浮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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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源海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市本级新城凤翔大道**号时尚国际大厦2梯2层**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1
广东源海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