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Y_F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央峰景**F-**F酒店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施工 标段补遗书**号致各潜在投标人:一、原招标公告中“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四川省元利亨商贸有限公司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