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域道路沥青化、停车棚等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2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if !supportLists]1、[endif]原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域道路沥青化、停车棚等改造采购项目”更正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域道路沥青化、停车棚等改造项目” [if !supportLists]2、[endif]原采购公告“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更正为“?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号 (3)联系人:雷女士 (4)电 话:****-******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紫金嘉园公寓楼1栋**楼****房 (3)联系人:陈女士 (4)邮 编:****** (5)电 话:****-******2、**********0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 (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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