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重新招标)补充通知2 招标项目编号:E******************4 各投标人: 一、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现将投补充如下: 1.统一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鳌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