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信用(1.0分)修改为“企业诚信分(1.0分):投标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以下简称“专项诚信分值”)按以下标准计分: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分的不得分;**≤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0分的,得0.5分;**0≤投标人专项诚信分值的,得1分。注: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信用评价信息专栏”(以下简称“ 诚信专栏” )查询投标企业施工类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以投标截止时“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诚信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诚信分值计为**0分。”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二路**号 联系人:刘诚 联系电话:**********6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号三峡晚报V6创意园B栋三楼 联系人:望霜悦 联系电话:****-******1、**********5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