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5条“行政监督部门”更改为: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根据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第8条“财务要求”的要求。 3、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的“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担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证明材料须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4、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中的“**.2.1 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建安工程费**%”。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随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发布,为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万肆仟玖佰捌拾陆元伍角陆分(小写:********.**元)。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 6、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7、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年**月**日发布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编制投标文件。 8、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开元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号三峡双创中心**层 联系人:左嘉 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A区**栋2单元3楼 联系人:陈瑶、杜思梦 联系电话:****-******8、**********1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