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JTSXFJSPFZDJF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准格尔旗旗界标志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澄清(补遗)说明文件(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如下: 一、原固化工程量清单缺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固化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原“计划工期为**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为**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 三、现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9时**分。 四、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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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