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部分设备材料参数进行澄清,已重新上传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2、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已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3、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