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技术要求部分中“招标技术要求”的修改:
①将原序号“五、MMC一体机(含网络设备):★1、MMC代谢一体机能把内脏脂肪测量装置、动脉硬化检测装置、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多种MMC相关检测设备整合,将患者从原来的多个检查室完成的检查融合到1个检查室完成,占地空间需3m*3m。”修改为: “▲1、MMC代谢一体机能把内脏脂肪测量装置、动脉硬化检测装置、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多种MMC相关检测设备整合,将患者从原来的多个检查室完成的检查融合到1个检查室完成。”
②将原序号“一、内脏脂肪检测装置:★**、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二、动脉硬化检测装置:★**、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三、免散瞳眼底照相机:★**、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修改为: “一、内脏脂肪检测装置:▲**、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二、动脉硬化检测装置:▲**、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三、免散瞳眼底照相机:▲**、具备连接mmc系统功能。”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技术要求部分中“单台/套配件清单:”的修改:
将原“序号四、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系统软件;序号五、MMC一体机(含网络设备);序号八、4.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投标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修改为: “序号四、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系统软件;序号五、MMC一体机(含网络设备);序号八、4.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删除投标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将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 “有1项“▲”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 3.4 分”修改为“ 有1项“▲”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缺漏)的扣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