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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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为: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5。 地址:从江县丙妹镇北上行政中心。 现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为:从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9。地址:从江县北上建安路**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信息的,均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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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