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晨光小学朱墩校区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NNHZ****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庐江县晨光小学朱墩校区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 ** 月 ** 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P**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中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室内全彩显示屏”, 变更为:“ ▲室内全彩显示屏”。
2. 招标文件P**、P**、P** 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技术参数及 要求中 ,“ 合同签订后供货前 提供国家认可带CNAS或 C 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 ”,变更为:“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带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
3. 招标文件P**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括:LED显示系统、扩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经验情况:每提供1个合同得3.5分,满7分。 备注:1.提供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 2.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同时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7分 |
”
变更为:
“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括:LED显示系统)经验情况:每提供1个合同得3.5分,满7分。 备注:1.提供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 2.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同时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0-7分 |
”
更正日期:**** 年 ** 月 **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官塘路 2 号
电 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施工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