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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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川建招标发【****】**1号)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 故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更改为:公示时间:3日(公示期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其他内容不变。
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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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