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八条4.4条款“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技术响应承诺函。”修改为:“4.4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天内提供以下资料:1、加盖制造商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所投产品的真实有效的技术响应承诺函;2、所投产品(除核心产品、麻醉系统、有创呼吸机、图文工作站之外其他产品)加盖制造商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此条款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余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蒋当 电话:**********7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号 联系人:仇女士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楼 联系人:蒋当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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