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人员。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人员。3.4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