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毗河新居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将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进行更改处理,更正后为“本项目以下采购包允许合同分包”,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3。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年。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 物业管理服务 。
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4室。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繁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繁清路**3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4楼**4室)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8-********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