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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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SBCL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茅溪末站接气工程项目撬装设备采购项目 答疑书 (**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为“采用下列方式: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 =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偏差率=**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1)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因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予以延期;未自行下载本项目所有补遗或答疑的,因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贵州燃气集团古蔺华远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四川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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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