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管场所排危和隐患整治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采购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3.6.最后报价
“采购包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只有3家的,推荐3家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更正为
“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
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
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注:请各投标人及时登陆一体化系统下载已更新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2。联系地址: 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0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源
电话:**********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