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1、本项目 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类似项目业绩:“1.(联合体投标单位的设计单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1.5分;****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个(除招标公告所提供业绩外)已完成的投资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其中应包含**0m标准运动场的体育场)设计业绩得 2.5分,本项最高得4 分。2.(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施工单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1.5分;**** 年 **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个(除招标公告所提供业绩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其中应包含**0m标准运动场的体育场)施工业绩得 2.5分,本项最高得4 分。需提供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变更为:“1.(联合体投标单位的设计单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1.5分;****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个(除招标公告所提供业绩外)已完成的投资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其中应包含**0m标准运动场的体育场)设计业绩得 2.5分,本项最高得4 分。(设计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2.(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施工单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1.5分;**** 年 **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个(除招标公告所提供业绩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其中应包含**0m标准运动场的体育场)施工业绩得 2.5分,本项最高得4 分。(施工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2、本项目报名时间不变,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对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