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修改内容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标”中的“履约评价(5.0分)”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原内容: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准,根据进入资信标评审区间有效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属行业(住建)的履约评价等级高低划分档次,等级最高的为第一档,等级次高为第二档,以此类推,每档分差为2分(1~2分)。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履约评价为准。履约评价结果以最新年度的评价为准。修改为: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准,根据进入资信标评审区间有效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属行业的的履约评价等级高低划分档次,等级最高的为第一档,等级次高为第二档,以此类推,每档分差为2分。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履约评价为准。(行业类型:住建,专业类型:施工)未在我市承接过施工项目或者没有行业领域履约评价的参建单位(投标单位),其行业领域履约评价得分为 ** 分,等级为“合格”。2.根据《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6期)》规定,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应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二、答疑内容详见《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三、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