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泰兴市人民法院办公楼中央空调主机更换及其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
| 技术参数 | ①名义制冷量>**0KW的得2分; ②名义制热量>**0KW的得2分; ③能量调节范围>**~**0%的得2分; ④压缩机数量>1台的得2分; ⑤制冷系统循环回路为双系统的得2分; ⑥机组环境制热最低温度<—5℃的得2分; ⑦机组环境制冷最高温度>**℃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而不限于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册、制造商盖章的证明文件等,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
现更正为:
| 技术参数 | ①名义制冷量>**0KW的得2分; ②名义制热量>**0KW的得2分; ③能量调节范围>**~**0%的得2分; ④压缩机数量>1台的得2分; ⑤制冷系统循环回路为双系统的得2分; ⑥机组环境制热最低温度<—5℃的得2分; ⑦机组环境制冷最高温度>**℃的得2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而不限于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册、制造商盖章的证明文件等,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里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现变更为:“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兴市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 JSZC-******-JZCG-G****-****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