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下半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对包1、包2、包3的技术指标作如下变更:
包1更正为: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 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中标注(▲)参数为重要性条款,共7条,一条不满足扣0.5分;未标注(▲)的参数(实质性参数除外)为普通条款,共**4条,一条不满足扣**.5/**4分。扣完为止。注:1.参数条款以最小级别进行计算,实质性参数除外。2.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佐证,▲参数无明确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厂家产品技术白皮书或彩页资料或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材料,否则视为对应参数不满足。
包2更正为: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 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中标注(▲)参数为重要性条款,共4条,一条不满足扣0.5分;未标注(▲)的参数(实质性参数除外)为普通条款,共**8条,一条不满足扣**/**8分。扣完为止。注:1.参数条款以最小级别进行计算,实质性参数除外。2.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佐证,▲参数无明确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厂家产品技术白皮书或彩页资料或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材料,否则视为对应参数不满足。
包3更正为:
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 技术参数中技术参数中标注(▲)参数为重要性条款,共8条,一条不满足扣0.5分;未标注(▲)的参数(实质性参数除外)为普通条款,共**3条,一条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注:1.参数条款以最小级别进行计算,实质性参数除外。2.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佐证,▲参数无明确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厂家产品技术白皮书或彩页资料或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材料,否则视为对应参数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中医医院
地址:西昌市胜利路**5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号1栋2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9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