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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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州市新城区非遗文化艺术综合体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州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委托,就连州市新城区非遗文化艺术综合体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作以下更正: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中“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评审要求作如下更正: 原文: ......投标人(或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三个月(投标当月可不计算在内)的社保证明...... 现更正为: ......投标人(或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自****年8月至**月连续3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州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清远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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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