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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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5.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乐山市大凉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峨边县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3.2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本公告 3.1.1 条所要求的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人)。(5)联合体各成员都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第二章1.4.2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本公告 3.1.1 条所要求的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人)。(5)联合体各成员都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招标公告3.2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本公告 3.1.1 条所要求的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人)。(5)联合体各成员都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林业和园林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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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