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高新区建成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澄清**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中“□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1 (不少于1)分,每低1%扣 0.5 (不少于0.5)分。”在编制招标文件zbj文件的软件中无法勾选“□”符号,现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1 (不少于1)分,每低1%扣 0.5 (不少于0.5)分。”。 二、本项目报名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对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遂宁蔓藤园艺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