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的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年产**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第5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9时**分”变更为:“****年**月**日9时**分”。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
变更为: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条。
变更为:
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条缺陷责任期,由“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年。”,变更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 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点缺陷责任期,由“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变更为“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6、其他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