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年度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年度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包1、包2、包3: 1、原采购文件中,涉及到“需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的检验检测报告描述部分以及需要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报告查询功能中查询真伪的描述部分。 现补充说明: 鉴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检验检测报告查询功能正在升级改造之中,且官方发布信息称“报告查询请联系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对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投标单位若无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可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承诺中标后配合采购方进行证书真实性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采购单位在评标结束后将立即启动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核查工作,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按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该企业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阳镇宇 电话:**********0 2、采购人 名称:衡阳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青山街演武路**号 联系人:唐韬 邮编:****** 电话:**********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号愉景南苑项目**栋写字楼科创智谷****室 联系人:阳镇宇 邮编:****** 电话:**********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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