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年兴山县黄粮镇石槽溪高标准农田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2、本标段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2)综合评审中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中描述的“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为****年**月**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近5年的时间即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联系人:王斌 电 话:**********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宜草堂大药房楼上4楼**1-2室 联系人:黄延芝 电 话:**************5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