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本次项目于****年**月**日所发澄清公告中澄清的“资信证明:盖银行公章、银行章前后要求不一致(以银行公章为准)”所述内容存在歧义,特此补充说明本次项目所需附的银行公章解释范围包括银行公章及银行业务章,投标人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中所盖公章为银行公章或银行业务章均可。 2.因本次补遗时间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存在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延至****年**月**日9:**。 3.请各位投标人将我公司于****年**月**日所发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补遗书**1号,并将两次补遗书编号依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将截图附至投标文件最后。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文件编制。
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