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桂贺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年A标段、****年B标段) 二、 项目 招标编号:E******************1 三、首次公告日期:**2 5 年 ** 月 ** 日 四、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 ” 的以及 招标文件中 所有涉及 “桂建云” 的地方均指使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材料,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不存在有 “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的投标材料 ,因本项目采用通用范本,相应资质、人员、业绩等信息应从各网址中截图或提供相应实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 》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含因《 招标文件 》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完整引致的投标人呈现统一缺漏项的情形)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富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 5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