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修改内容1.就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作如下澄清说明: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和其他方式。如选择其他方式提交保函(保单),相关格式、提交、核验、保管、公示、退回、索赔等要求应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担保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格式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号)提供的格式(网址:******)。(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项目的开标地点;应使用单独的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开立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4)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退回:在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保函(保单)原件,超过**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中标人的纸质保函(保单)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超过**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二、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