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元 |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二)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中内容:
现调整为: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内容:“ (1)综 合 投 资 回 报 为 项 目 投 资 额 的 %,项 目 投 资 额 以 项 目 经 验收 后 的 实 际 投 资额为准。 (2)工程施工费小写:元 ( 大 写:元);作为本项目得投标报价。(3)质量目标:。”现调整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工期 _______ 日历天,按合同约 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工程质量达到 。” 3、投标保证金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条执行。
招 标 人: 利标(四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