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根据夷陵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LA******-******-**)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综合评审内容进行了修改。 2、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第2.1设备清单内容进行了修改。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9分**时。 其他条款不变,本次澄清内容制作了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修改后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夷陵经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