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等温滴定微量热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严格按照招标人财务制度要求付款,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款 **%,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税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税费,如因乙方延迟开具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付该设备合同价款的**0%,同时中标人需提供合同价款的等额保函,具体如下;1.金额为该设备合同价款**%,期限为**个月的银行保函;全部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纸质验收合格报告经采购人同意撤销。2.金额为该设备合同价款**%,期限为质保期的银行保函;如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1年后收到检查合格报告后撤销。3.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4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精 电话:**********7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沙市湘春路**号 联系人: 廖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9号绿地中心T2栋**楼****室 联系人:姚杰、周精、奚峻 邮编:/ 电话:**********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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