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检验科、病理科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事项: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检验科、病理科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现对该项目发布更正: 问题:本项目同时包含货物类及工程类,请问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是按货物类享受扣除还是工程类享受扣除,还是二者均满足才能享受价格扣除。 答: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问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综上,现对原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内容作相应删除。 是否暂停:否 ??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是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榔梨镇新建路4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振林、王琴、王威、罗勇 电 话:****-******** 地 址:******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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